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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与管理条例

 

广州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与管理条例

(广体〔201337号)

 

教研室是学院教学的基层单位,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学院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教学基层组织管理,明确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特制定教研室主任聘任与管理条例。

一、教研室设置及主任聘任

(一)教研室的设置

学院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提出新增设教研室。包括新增设教研室的名称,增设的目的、意义,增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增设教研室的人员构成,增设教研室所担负的课程和教学任务,增设教研室负责人选等。形成报告后,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批,然后上报学院领导审批,最后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同意增设教研室。

(二)教研室主任岗位数设置原则

每个教研室设置教研室主任1人,人员较多的教研室可以根据课程、专项教学等工作需要,申请增设1名教研室副主任。

(三)教研室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专心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并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实事求是,在教研室有一定的威信。能够把学院及系部领导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同本教研室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善于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4.教研室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四)教研室主任聘任的工作程序

1.教研室主任选拔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实施,通过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推荐或选举,教学单位对照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对教研室主任人选进行考察,经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通过,由人事处发文聘任。

2.教研室主任因聘期到届、缺岗等原因,需要换届或调整、补充的,由系研究后,按程序审批。

(五)教研室主任的聘期

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4年,届满考核称职可以连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不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者。

3.患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者。

4.在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一年(包含一年)以上者。

二、教研室主任的管理

(一)教研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教研室主任(含主持工作副主任)在系的领导下,对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的工作。

2.负责对本教研室以及所聘用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周数、教案、教学实施情况及命题、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审核、检查和指导。

3.负责对本教研室的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文论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院、系要求进行业务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4.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教研室的课程建设,积极配合系、学院做好专业建设、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工作。

5.结合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内容,确定教研室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组织教师积极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6.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拟订教研室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选用和组织编写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等;根据学院课程和专业建设的要求,抓好与课程配套的教材建设工作。

7.搞好教研室教学文件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建设和归档。负责组织试题(卷)库的建设和课程的考试工作,审核任课教师的考试命题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8.根据教研室的教学需要,会同实验室主任制订实验室建设、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计划。

9.根据学院和系(部)的专业规划、教学的需要以及师资基本结构状况等,提出教研室的教师培养计划,协助系(部)统筹安排教师的引进和进修提高工作。

10.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每两周组织一次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11.对本系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教学、科研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12.做好系(部)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的考核

1.根据岗位职责,由各系组成考核小组,每年对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教研室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3.经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教研室主任,另行给予表彰奖励。

4.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三)教研室主任津贴

1.教研室主任津贴按学期发放。

2.津贴标准:教研室主任每年1000元,副主任每年800元(按10个月计)。

三、本条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