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示>>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广体〔20248)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2411日至20241231

三、工作量认定及审核程序

本次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分为部门申报和个人申请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相关部门根据《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一览表》(附件1)中的类别进行申报;第二阶段由个人进行补充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1.部门申报:

部门申报教师本人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员核准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2.个人补充申请:

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员核准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相关要求

1.个人及部门请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量上报系统,逾期将不再计入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如存在虚假申报,将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2.请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组织学习《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文件,按要求及时做好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工作。

3. 个人及相关部门可登陆广州体育学院师资/人事管理系统(http://thzj.gzsport.edu.cn/)按要求申请和申报工作量(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审定后的学时数同步计入教师本人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38024451

 

附件:1.《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2. 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时间安排

3. 个人及相关部门申报工作量操作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41121


附件1 《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广体〔2024〕8号).pdf

附件2 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时间安排.pdf

附件3  个人及相关部门申报工作量操作手册.pdf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