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根据《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广体〔2024〕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量认定及审核程序
本次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分为部门申报和个人申请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相关部门根据《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一览表》(附件1)中的类别进行申报;第二阶段由个人进行补充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1.部门申报:
部门申报—教师本人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员核准—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2.个人补充申请:
个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员核准—人力资源部师资培训科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四、相关要求
1.个人及部门请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量上报系统,逾期将不再计入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如存在虚假申报,将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2.请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组织学习《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文件,按要求及时做好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工作。
3. 个人及相关部门可登陆广州体育学院师资/人事管理系统(http://thzj.gzsport.edu.cn/)按要求申请和申报工作量(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审定后的学时数将同步计入教师本人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38024451
附件:1.《广州体育学院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2. 教育、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认定时间安排
3. 个人及相关部门申报工作量操作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