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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和推荐指标:

(一)推荐范围

1.2020年以来,在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教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以及先进集体。

2.“广东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广东省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所属科、室。

3.原则上不推荐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离退休的人员。

4.不推荐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

(二)推荐条件推荐评选条件请见附件。

三)推荐指标我校推荐指标为省劳动模范1名,先进集体1个。

报送材料及时间

报送材料包括:

(一)申报广东省劳动模范

1.《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广东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

3.《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4.个人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内)。

(二)申报广东省先进集体

1.《广东省先进集体推荐表》;

2.《广东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汇总表》;

3.《广东省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征求意见表》;

4.单位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内)。

以上各表格可在附件通知中查找打印并填写,请各推荐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的格式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于2025212日上午1100将推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不齐全或逾期发送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毕天杨

联系人邮箱:bty@gzsport.edu.cn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

好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

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527


附件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025-02-08